鸟类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及野化放飞驯化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鸟类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及野化放飞驯化场地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天宝康郡2-1-4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1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SD2025-AK-117
项目名称:鸟类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及野化放飞驯化场地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鸟类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及野化放飞驯化场地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9,818.3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鸟类野化放飞驯化设施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鸟类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及野化放飞驯化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鸟类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及野化放飞驯化场地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人投标供应商参照执行);(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5年01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7)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8)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天宝康郡2-1-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天宝康郡2-1-4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1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天宝康郡2-1-4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原色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天然林保护中心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20号
联系方式:0915-3189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天宝康郡2-1-401室
联系方式:0915-33229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传杰
电话:0915-3322979、18292538909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1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鸟类等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及野化放飞驯化场地设施建设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天然林保护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安康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 08:04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天宝康郡2-1-401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 15: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天宝康郡2-1-401室 | ||
| 预算金额 | ¥3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成传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5-3322979、18292538909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天然林保护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12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318960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天宝康郡2-1-4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5-3322979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1).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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