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县民政局凉城县2025年天成乡、曹碾满族乡、蛮汉镇等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凉城县2025年天成乡、曹碾满族乡、蛮汉镇等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CLC-C-G-250008
项目名称:凉城县2025年天成乡、曹碾满族乡、蛮汉镇等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84,11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凉城县2025年天成乡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1,016,882.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日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包2(合同包二(凉城县2025年曹碾乡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994,397.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日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包3(合同包三(凉城县2025年蛮汉镇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272,835.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历日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凉城县2025年天成乡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合同包2(合同包二(凉城县2025年曹碾乡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合同包3(合同包三(凉城县2025年蛮汉镇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合同包一(凉城县2025年天成乡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证书如有二维码应清晰,以供查询);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含)以上(新成立企业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需附证明资料复印件)。 注: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合同包2(合同包二(凉城县2025年曹碾乡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证书如有二维码应清晰,以供查询);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含)以上(新成立企业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需附证明资料复印件)。 注: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合同包3(合同包三(凉城县2025年蛮汉镇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如供应商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须附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证书如有二维码应清晰,以供查询);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9月-至今任意3个月(含)以上(新成立企业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需附证明资料复印件)。 注: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应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交易执行→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凉城县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凉城县民政局
地址:内蒙古凉城县鸿茅镇
联系方式:15247450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凉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凉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凉城县鸿茅镇参合路西
联系方式:0474-4205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凉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凉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474-4205010
凉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凉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9月25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凉城县2025年天成乡、曹碾满族乡、蛮汉镇等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凉城县民政局 | ||
| 行政区域 | 凉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5日 16:2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10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 ||
| 预算金额 | ¥228.4114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凉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凉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4-4205010 | ||
| 采购单位 | 凉城县民政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凉城县鸿茅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474508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凉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凉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凉城县鸿茅镇参合路西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74-4205010 | ||
| 附件: | |||
| 附件1 | 凉城县2025年天成乡、曹碾满族乡、蛮汉镇等互助幸福院提升改造项目(二期)(WSZCLC-C-G-25000820250922001)-文件集.zi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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