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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凤翔区2025年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宝鸡市凤翔区2025年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HZZB-JI-037

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2025年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立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2025年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立项):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宝鸡市凤翔区2025年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立项1(项)详见采购文件31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2025年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立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2025年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一年任意时间段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不需要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7)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8)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承诺书);
(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4日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8:30:0012:00:00,下午14:00:00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在线提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供应商办理CA锁地址及流程,内容如下:CA锁办理地址及流程: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2号窗口(办理流程:

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2/20220524/05ccf80e-6a61-43e9-90e9-ebdd8da75241.html)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SXSZF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采购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地址:凤翔区雍兴路8号

联系方式:0917-7282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1603室

联系方式:18291778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衡正国际经办

电话:18291778825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3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2025年补充耕地土地整治项目立项
品目

采购单位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行政区域凤翔县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3日 17:4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4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在线提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1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预算金额¥3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衡正国际经办
项目联系电话18291778825
采购单位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翔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凤翔区雍兴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7282253
代理机构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16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291778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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