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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5-07719

项目名称: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287,832.67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基本陈列展陈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50,220,017.37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装修工程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基本陈列展陈区1(项)详见采购文件50,220,017.37-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前配合采购人进行建筑的竣工验收工作,2026年8月15日前达到展陈工程初步验收合格标准(满足开馆条件视为初验合格);在初验合格后进入开放试运行阶段,在这个阶段根据采购人需求作必要调整,并于2027年3月30日前完成展陈工程竣工验收。其中深化设计、施工制作、布展和验收等时间节点的安排需满足采购人和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

采购包2(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题展览与临时展览展陈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48,215,372.03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装修工程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题展览与临时展览展陈区1(项)详见采购文件48,215,372.03-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前配合采购人进行建筑的竣工验收工作,2026年8月15日前达到展陈工程初步验收合格标准(满足开馆条件视为初验合格);在初验合格后进入开放试运行阶段,在这个阶段根据采购人需求作必要调整,并于2027年3月30日前完成展陈工程竣工验收。其中深化设计、施工制作、布展和验收等时间节点的安排需满足采购人和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

采购包3(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儿童展览、数字展览与综合大厅):

采购包预算金额:49,852,443.27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装修工程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儿童展览、数字展览与综合大厅1(项)详见采购文件49,852,443.27-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前配合采购人进行建筑的竣工验收工作,2026年8月15日前达到展陈工程初步验收合格标准(满足开馆条件视为初验合格);在初验合格后进入开放试运行阶段,在这个阶段根据采购人需求作必要调整,并于2027年3月30日前完成展陈工程竣工验收。其中深化设计、施工制作、布展和验收等时间节点的安排需满足采购人和项目实施进度的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磋商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基本陈列展陈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情形,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题展览与临时展览展陈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情形,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3(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儿童展览、数字展览与综合大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情形,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基本陈列展陈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兼任本采购包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满足条件:(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注:①提供上述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采购包2(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题展览与临时展览展陈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格(兼任本采购包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满足条件:(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注:①提供上述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采购包3(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儿童展览、数字展览与综合大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儿童展览项目负责人资格(兼任儿童展览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满足条件:(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注:①提供上述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5)数字展览与综合大厅项目负责人资格(兼任数字展览与综合大厅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满足条件:(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其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注册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2)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注:①提供上述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②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6)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详见磋商文件格式); ②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对采购人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等。

5.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6.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及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7.公告附件招标文件PDF版与word版内容不一致的,以PDF版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

联系方式:0769-22819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方式:0769-28330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媛

电话:0769-28330608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31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品目

采购单位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6: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7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14828.78326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媛
项目联系电话0769-28330608
采购单位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9-22819621
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9-28330608
附件:
附件1东莞市博物馆新馆展览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磋商文件(202510300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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