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吉河镇纸坊村绿化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汉滨区吉河镇纸坊村绿化亮化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ZZT-ZFCG-2025-056
项目名称:汉滨区吉河镇纸坊村绿化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4,556.1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吉河镇纸坊村绿化亮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94,556.1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94,556.1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工程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994,556.1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个月(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吉河镇纸坊村绿化亮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吉河镇纸坊村绿化亮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7)投标人需出具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开标现场通过以上网站对各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投标人须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2)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汉滨区吉河镇吉河坝社区2组
联系方式:0915-3097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新天地二期16号楼1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0915-3293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5-3293303
中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8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滨区吉河镇纸坊村绿化亮化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汉滨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 16:0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04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
| 预算金额 | ¥99.455617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5-3293303 |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汉滨区吉河镇吉河坝社区2组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309734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智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新天地二期16号楼1单元3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5-32933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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