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智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和平镇基础设施及民生类建设项目--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供应室改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和平镇基础设施及民生类建设项目--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供应室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X-2025-028
项目名称:和平镇基础设施及民生类建设项目--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供应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693685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和平镇基础设施及民生类建设项目--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供应室改造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装饰工程、安装程等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8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B 类证书。如在响应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拍卖大厅(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和平镇人民政府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671121
质疑联系人:陈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13857283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智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旭派大厦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630059
质疑联系人:何工
质疑联系方式:135672611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真:
联系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33052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15.0M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和平镇基础设施及民生类建设项目--长兴县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供应室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 15:3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0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00至12:00:00 下午:12:00 至 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1月06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拍卖大厅(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 ||
| 预算金额 | ¥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钱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2-6630059 | ||
| 采购单位 |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平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2-66711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智合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兴县旭派大厦8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2-66300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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