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大道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岚皋县大道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0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AK-2025121
项目名称:岚皋县大道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98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8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服务 | 1(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98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上旬完成全部工作量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大道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5年06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5年06月至首次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4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04日 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3.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4.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西路
联系方式:15709155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大明宫中央广场1幢1单元22层
联系方式:182091597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工
电话:18209159775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3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岚皋县大道河流域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 ||
| 行政区域 | 岚皋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 15:4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1月04日 16: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
| 预算金额 | ¥98.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高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09159775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西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70915533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凌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大明宫中央广场1幢1单元22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209159775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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