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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新建西安至十堰(陕西段)高速铁路工程生产准备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及工器具和生产家具购置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建西安至十堰(陕西段)高速铁路工程生产准备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及工器具和生产家具购置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CG2026-219

项目名称:新建西安至十堰(陕西段)高速铁路工程生产准备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及工器具和生产家具购置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我处与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1月9日签订的《新建西安至十堰(陕西段)高速铁路工程生产准备费委托实施协议》[西十高铁合(2026)05号)]合同内容要求,按需代购办公和生活家具类90000元;工器具及生产家具类110000元,合计200000元。配发至西安至十堰(陕西段)高速铁路我处辖区内派出所及警务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7)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与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与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至2026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505室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供应商磋商报价要求:办公和生活家具类最高限价9万元;工器具及生产家具类最高限价11万元,磋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0万元。注:磋商总报价为含税报价,税率为13%,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专用发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八路82号

联系方式:白邢振/029-82132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中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贾雅楠、谢圆圆/029-8721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雅楠、谢圆圆

电 话:  029-87216602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建西安至十堰(陕西段)高速铁路工程生产准备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及工器具和生产家具购置费)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柜类/其他柜类,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柜类/保密柜,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柜类/文件柜,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柜类/更衣柜,货物/家具和用具/办公用品/其他办公用品,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床类/其他床类,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台、桌类/办公桌,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椅凳类/会议椅,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台、桌类/会议桌,货物/家具和用具/家具/床类/木制床类

采购单位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
行政区域西安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5日 18: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16日至2026年06月23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和平路与东十道巷交叉口向东20米)综合楼5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雅楠、谢圆圆
项目联系电话029-87216602
采购单位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西八路8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白邢振/029-82132006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71号综合楼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贾雅楠、谢圆圆/029-87216602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xlsx.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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