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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南寨镇中心小学校舍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寨镇中心小学校舍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GL-2026-0619

项目名称:南寨镇中心小学校舍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寨镇中心小学校舍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23,607.4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建筑工程千阳县南寨镇中心小学校舍提升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4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寨镇中心小学校舍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7)《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4〕9号);
(12)《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寨镇中心小学校舍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存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财务状况:提供2024 年度或2025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
(8)完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保缴纳情况: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6日2026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3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 格式)。网上响应成功并在文件下载时限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后,应随时关注交易平台。如有答疑文件,应及时下载答疑文件(*.sxstf 格式)并使用最终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如因自身原因未在下载时限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并使用最终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导致无法编制(上传)响应文件,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前上传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需提前一小时登录陕西省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ggzy.baoji.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签到、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新版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演示》及《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

7、本项目涉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操作均建议采用IE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南寨镇中心小学

地址:陕西省千阳县南寨镇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182204766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二路海悦新天地1418室

联系方式:0917-2625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舒娅

电话:0917-2625998

陕西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5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寨镇中心小学校舍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千阳县南寨镇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千阳县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5日 10: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16日至2026年06月23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3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
预算金额¥1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舒娅
项目联系电话0917-2625998
采购单位千阳县南寨镇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千阳县南寨镇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220476623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尚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宝鸡市高新二路海悦新天地14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262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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