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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综合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宁县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350429]DT[CS]2025002、泰宁县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综合维修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泰宁县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综合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9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9]DT[CS]2025002

项目名称:泰宁县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综合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8,530.00元

采购包1(泰宁县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综合维修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508,53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360,549.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B08010000-房屋修缮泰宁县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综合维修工程1(项)符合设计要求1,508,530.00建筑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核发的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必须包含承装、承修、承试类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4)本采购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上限不能超过2家。采购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采购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10-172025-10-2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29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福建东泰(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10-29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福建东泰(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宁县人民法院

地址:泰宁县城关金湖西路210号

联系方式:0598-7832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

联系方式:17359855539/185592970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云

电话:17359855539/18559297034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7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泰宁县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综合维修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泰宁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泰宁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6: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150.853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云
项目联系电话17359855539/18559297034
采购单位泰宁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泰宁县城关金湖西路2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8-783206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东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杉城镇台前路33-2、33-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359855539/18559297034
附件:
附件1泰宁县法院审判综合大楼-综合维修工程([350429]DT[CS]202500220251016002)-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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