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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2026年度宁河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TJJH-2026-FW03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2026年度宁河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TJJH-2026-FW03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2026年度宁河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TJJH-2026-FW03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2026年度宁河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H-2026-FW035
项目名称:2026年度宁河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32万元
最高限价:65.3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65.3265.32其他专业技术服务1.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注: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6.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3)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供应商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磋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3日2026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
方式:现场领取(1)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座20层,搭乘左侧电梯)。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6号
联系方式:022-695918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
联系方式:022-23448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宁、黄媛
电 话:022-23448363

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2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宁河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勘察设计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行政区域宁河县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2日 18:5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5月13日至2026年05月19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5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
预算金额¥65.3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宁、黄媛
项目联系电话022-23448363
采购单位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69591842
代理机构名称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区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44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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