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竣工验收经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标准农田竣工验收经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HWCG2026020
项目名称:高标准农田竣工验收经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87500
最高限价(元):1587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高标准农田竣工验收经费项目
数量:1预算金额(元):15875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聘请第三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对2023年-2025年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批复实施的90.4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竣工验收,验收期间用以验代训的方式对7个县(市)高标准农田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其中包含额敏县2023年3个项目3.9万亩、2024年实施的7个项目8.8万亩,2025年实施的77.7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农建发〔2025〕6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新农建〔2026〕30号)开展竣工验收;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无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5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同级监管部门:塔城地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901-6249475。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塔城市六合创业大厦A区3楼
联系方式:0901-62335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塔城市南环路农民小区(原社区办公楼一楼)
联系方式:1300962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伟丽
电 话:13009625677
附件信息:
-
890.4K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高标准农田竣工验收经费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09日 20:1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09日至2026年05月1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20日 10: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 ||
| 预算金额 | ¥158.75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焦伟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09625677 | ||
| 采购单位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塔城市六合创业大厦A区3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1-62335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塔城市南环路农民小区(原社区办公楼一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0096256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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