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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医共体分院绩效考核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利县医共体分院绩效考核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MZFCG-平利县-2025-039

项目名称:平利县医共体分院绩效考核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共体分院绩效考核方案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咨询服务平利县医共体分院绩效考核方案编制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月内交付成果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共体分院绩效考核方案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共体分院绩效考核方案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7:3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上传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3.下载文件: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69号

联系方式:13991528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1栋12层1211室

联系方式:13891564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话:13891564975

陕西大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医共体分院绩效考核方案编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平利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行政区域平利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6:4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上传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7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项目联系电话13891564975
采购单位平利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91528100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大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1栋12层12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891564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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