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建筑施工设备及现场安全生产专业检测 (项目编号:MZTJ-DL-202604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分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宁河县
项目编号:
MZTJ-DL-202604003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9日
项目金额: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建筑施工设备及现场安全生产专业检测 (项目编号:MZTJ-DL-202604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建筑施工设备及现场安全生产专业检测 (项目编号:MZTJ-DL-20260400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项目概况 建筑施工设备及现场安全生产专业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202604003 项目名称:建筑施工设备及现场安全生产专业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万元 最高限价:57.466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特殊情况已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盖章复印件。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提供2026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9日到2026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23室 方式:现场或电汇方式(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01650472052502173)购买采购文件,如采用电汇方式,付款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采购代理邮箱(qqb@mzba.net.cn),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刘帆、闫旭,联系方式:022-23611619-801)。售价3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23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2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震新路59号 联系方式:022-67599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23室 联系方式:022-23611619-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帆、闫旭 电 话:022-23611619-801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9日 |
项目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筑施工设备及现场安全生产专业检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 ||
| 行政区域 | 宁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9日 18:5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09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23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11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23室 |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帆、闫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611619-801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震新路5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675990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22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3611619-8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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