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城市管理局林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库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分类: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省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5日
项目金额:
¥220.408924万元(人民币)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林州市城市管理局林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库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lz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5-CS90 | |||||||||||||||
| 2、项目名称:林州市城市管理局林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库区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2,204,089.24元 | |||||||||||||||
| 最高限价:2204089.2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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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5.4标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含1月份)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3.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中标资格(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评标时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需提供本单位2025年1月份(含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缴纳证明。3.4无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供应商相关资质未被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等资质异常或限制业务承接的情况(提供承诺书)。3.6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0月16日 至 2025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登录林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lzggzy),凭企业数字证书获取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 | |||||||||||||||
| 3.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ayggzy/)完成CA注册(推荐使用IE浏览器);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ayggzy/)-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anyang.gov.cn/ayggzy/)。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安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0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推荐使用IE浏览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点击右上方【登录】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林州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安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s://anyang.zfcg.henan.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林州市城市管理局 | |||||||||||||||
| 地址:河南省林州市长安路与天平大道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 |||||||||||||||
| 联系人:李相东 | |||||||||||||||
| 联系方式:13603720727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中大宇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林州市鲁班大道西段西堤美寓C区1号楼 | |||||||||||||||
| 联系人:吕庆国 | |||||||||||||||
| 联系方式:15514808444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相东 | |||||||||||||||
| 联系方式:13603720727 | |||||||||||||||
项目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林州市城市管理局林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库区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林州市城市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 12:0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s://ggzy.anyang.gov.cn/ayggzy/)。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安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推荐使用IE浏览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点击右上方【登录】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 ||
| 预算金额 | ¥220.40892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相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03720727 | ||
| 采购单位 | 林州市城市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南省林州市长安路与天平大道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0372072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大宇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林州市鲁班大道西段西堤美寓C区1号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148084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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