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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大学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渤海大学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4-29
项目概况

渤海大学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20794
项目名称:渤海大学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20000
最高限价(元):132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1包渤海大学室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

此次招标形式为大包干,供应商承担区域保洁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保洁人员日常工资费用、扫除用具费用、卫生间内的纸篓和室内垃圾桶费用、大小垃圾袋费用、拖布及清洁剂费用、清新剂费用、厕香球、水槽及小便槽滤网、消毒用品费用、防滑标志和防滑垫费用等。

本次招标说明中室内区域所有项目涉及的面积均为楼体的建筑面积。

保洁区域范围:图书馆(包含书架、展柜、阅览室、交流室、书库及自习室、密集书库、基藏书库、学术交流室、期刊登道室、鱼池清洗及更换水等)、博观楼、博闻楼(含BJ103学术报告厅)、博远楼、润杰楼(含报告厅及更衣室与卫生间)、食堂三楼、变电所、学生公寓1-14号楼等室内公共区域,总建筑面积约为:156690㎡。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三年合同履行期限截止至2029年1月24日结束。

合同签订后一年,在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情况下可续签,服务总期限不超过三年。如果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需提前三个月向校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校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否则校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追究其他责任。

二、保洁技术指标及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标准

1.门厅内外地面及台阶

确保所有入户门内外地面干净整洁,做到随时清理地面杂物(树叶、口香糖印迹、烟头、纸屑、堆积物等),门厅内严禁出现水印。外台阶及外部一楼所有窗台,在气候允许的情况下做到用水冲洗(污渍等用洗衣粉或除垢剂进行彻底清洗),其余时间必须随时擦拭保洁,确保无灰尘及污渍死角。

2.公共区域门窗玻璃、玻璃幕(含电梯玻璃幕墙)、门帘、雨搭

入户门玻璃、走廊门窗玻璃(含玻璃隔断、玻璃门斗、观光梯玻璃)、洗漱间及卫生间玻璃、公共洗衣房及晾晒间等区域玻璃,以及夏冬门帘等,做到随时清洁,保障干净无任何污渍;外墙玻璃幕、各楼门口雨搭每年清洁至少2次,一般在开学前擦拭,如遇特殊情况,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清洁。

3.公共区域照明装置、开关、壁画、设备设施、走廊内窗台及所有保洁清扫区域的纱窗

楼内的灯具、墙壁开关、消防应急设备设施、展示板及壁画、走廊内所有门及窗台等,必须做到随时清洁,确保无任何灰尘污渍;走廊区域、自习室区域、洗漱间及卫生区域等所有保洁打扫区域的纱窗每年清理不少于2次。

4.走廊地面、墙面

楼内走廊地面、地脚线必须做到随时清洁,确保无灰尘、污渍、杂物等。严禁出现拖布未拧干的情况下进行拖地,造成地面湿滑,留有水印。走廊墙面必须保障干净整洁,无脚印、污渍等印迹,做到随时用砂纸进行打磨清理。

5.洗漱间

洗漱间地面必须保证干净整洁,无积水、无污渍及杂物,及时处理积水及跑冒滴漏情况。洗漱间内的洗衣设施、供水设施、洗漱镜、吹风筒等公共设施必须干净整洁,无污渍。洗漱间面盆、水池、台面、墙面及相关管道必须无杂物、污渍,确保干净整洁无死角。

6.卫生间

洗漱间及卫生间必须在每天8点前、13:30分前彻底清扫完毕。其余时间必须保证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无污渍及杂物,及时处理积水及跑冒滴漏情况。卫生间蹲位、白钢小便池(小便器)、隔断板必须随时清洁,确保无任何污渍、垃圾及粪便残留。及时清理纸篓、垃圾桶内垃圾,确保每件设施套有垃圾袋,并做到垃圾桶、纸篓随时冲刷干净。小便池(小便器)做到投放厕香球及时。卫生间水池、墙面及相关管道必须无杂物、污渍,确保干净整洁无死角。

7.楼内楼梯、扶手、暖气片及相关管道设施

楼内所有楼梯必须做到随时清洁,严禁出现污渍、杂物等。楼梯立面、侧面及缓步台台面、缓步台上方窗台等做到无灰尘、杂物、污渍等。楼梯扶手、公共护栏、暖气片及相关管道需用干抹布进行随时清洁,扶手的铁艺护栏(含外跨平台及楼梯护栏)必须随时擦拭,确保整洁。严禁出现楼梯扶手上、管道上、暖气片上等公共设施上堆放保洁人员垃圾袋、衣物、包裹、鞋等杂物。

8.电梯

负责电梯的打扫及清洁,必须保障电梯内外无杂物、污渍,脚垫干净整洁,擦拭电梯时确保清洁用品符合安全标准及规定,无水印。

9.外阳台、阁楼、楼顶及排水槽、楼体延伸部位、外部长廊、垃圾池(台、箱)

楼体的外阳台、阁楼、楼顶及排水槽、楼体延伸部位(含外跨平台及楼梯、散水平台)、外部长廊必须保障无杂物、干净整洁,及时处理垃圾、野草、树木及长廊台面灰尘等。垃圾池(台、箱)每天至少清洗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包含周围地面卫生)。

10.蜘蛛网、小广告、传单、墙体上印迹

楼内外墙体、石柱、顶棚、管道、设备设施等公共区域严禁出现蜘蛛网、小广告、传单、脚印、乱写乱画等残留印迹,必须做到随时清洁打扫,无残留污渍,电梯内或楼内等公共区域的过期通知、公告、宣传板报等必须及时清除。

11.极端天气

负责所有外台阶以上部分的冬季除雪工作,必须做到清除干净无死角。及时清理雨排管、阳台、楼顶、排水沟(井)等处卫生,下雨时及时检查楼体漏雨情况,并做好积水清理工作。雨雪天气及时摆放警示标志及防滑垫,防滑垫必须干净整洁、完好无损,及时更换。

12.新生宿舍保洁及风雨操场开荒保洁

学生公寓室内区域保洁公司负责毕业生离校后或寝室调整后的寝室房间及新生寝室入住前的保洁工作。保证室内玻璃清洁,抽屉和衣柜内无垃圾杂物,地面、床铺、桌面、窗台、门及门框无灰尘、垃圾及废品杂物,室内无粘贴广告、粘钩及壁纸等。风雨操场投入使用前,要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开荒保洁。各公寓楼内设有自习室的,要每天进行清洁打扫,确保卫生环境良好。

13.校医院区域保洁时,医疗废物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严禁私自挪动医疗设备,严禁私拿药品。每周按照校医院要求进行床单、衣物的清洗,以及床铺铺设等。其他未尽事宜,遵守医院有关规定。

14.相关事项说明

展柜及书架、书库、资料库房、自习室、采编室、期刊室、密集书库、基藏书库、学术交流室、期刊登到室,音乐厅等区域,楼内鱼池、假山假树、喷泉等设施,打扫的频率及要求要符合使用部门的需求,保洁标准严格按照校方规定执行,室内地毯区域每年至少清洗一次。

15.公共卫生安全方面

如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保洁公司应按照学校防控要求进行所负责区域的保洁消毒消杀事宜,做好消毒及通风记录。日常工作期间,每半月进行一次公共区域消毒工作(消毒、灭鼠等物资由保洁公司自行购买,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登记后,再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同时无条件配合学校除“四害”工作;

16.完成保洁区域内的其他相关工作及校方临时性安排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滨海校区教学办公及学生公寓区域从事保洁工作的保洁员47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教学办公区域安排19人、学生公寓区域安排27人),并指定专人在现场带班,随时协助校方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并保持联络畅通。如校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项目经理要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0分钟之内到达指定现场。

2.楼内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严禁出现上衣与下衣着装不符的现象出现。上岗时保洁员工之间严禁嘻笑、打闹、大声喧哗,要使用礼貌用语,保洁人员禁止和师生发生冲突,禁止酒后上岗工作。

3.保洁公司必须做好保洁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安全培训、业务培训等)。

4.保洁人员必须健康体检合格后上岗工作,工作期间如有新增保洁人员也需健康体检合格后入校工作。

5.楼内严禁堆放废品及杂物,严禁保洁人员楼内吸烟、做饭、动用明火、违章用电等。

6.保洁人员要杜绝保洁区域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保洁人员在岗期间负有公共区域的水电暖及综合事务的报修工作责任。

7.保洁时间:5月1日至10月1日为7:00—16:30;10月1日到第二年5月1日为7:00—16:00,楼内垃圾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每天不少于3次准时投放到指定垃圾存放地点。迎新送老等重大事项或活动时,晚间根据校方要求进行保洁打扫。图书馆夜间要安排足够量的保洁人员进行自习室等区域的保洁打扫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保洁公司需按照学校要求的工作时间进行清扫工作。

8.学校大型会议、活动、迎检等情况,保洁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

9.保洁公司实行无间断保洁,确保保洁质量。

10.保洁公司必须保障学校要求的垃圾桶、纸篓数量,做到及时更换,干净整洁,严禁出现减少相关保洁物品数量的行为,每日必须按需及时更换垃圾袋。

11.保洁公司使用的消毒消杀物品、垃圾桶及塑料袋等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环保标准,做好索证记录,接受校方检查。严禁使用和存放强酸、强碱性物质,严禁使用“三无”及散装产品,严禁出现84消毒液与洁厕灵混用等现象。

12.保洁人员必须做到油湿拖分开使用,按照操作需要和规范执行保洁任务。

13.卫生间内保洁用具必须同其他公共区域保洁用具分开使用。

14.院内及楼内禁止堆放废品等杂物,工具箱(房)、库房、休息室等区域,必须干净整洁,无废品杂物堆积,扫除用具必须有序摆放。

(三)其他相关要求

1.供应商和保洁人员不得在校内从事与保洁工作不相关的活动。

2.保洁公司需雇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保洁人员,应保证保洁人员的正当权益和利益,供应商雇佣保洁人员时要充分考虑保洁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年龄等情况,要对保洁人员缴纳意外伤害等保险,供应商雇佣的人员出现任何问题及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洁员不得在校工作:

(1)有违法违纪记录者;

(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且经教育不改者;

(3)偷拿或故意损坏公物及他人财物者;

(4)与师生员工及同事争吵造成不良影响者;

(5)经批评教育警告仍不能履行岗位责任者;

(6)不服从校方管理者;

(7)有传染疾病者。

4.垃圾日产日清日运,杜绝二次污染,实施垃圾分类处理。

5.供应商具有较好方便快捷的客户服务能力,具有手机微信小程序或微信公众号或APP客户端等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

6.供应商承诺无偿完成学校临时大型会议或活动现场保洁及无偿完成学校未含招标范围内的临时性保洁工作。

7.供应商同意无条件遵守学校及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制度要求。

8.未尽事宜,按照校方管理规定或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四)经费增减事宜

1.供应商合同签订前须先向校方缴纳成交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9年1月24日(以实际发生为准)履约期满后无息返还。

2.如发现供应商未完全履行投标承诺及义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响应文件正本中涉及的设备投入数量及设备完好程度、材料投入情况、保洁服务标准及质量情况、校方管理要求执行情况、保洁服务承诺等),校方将下调下一年承包费用给付金额的3%-10%,如不按校方要求纠正,校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如在学校面向使用单位10%师生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达不到90%,校方将下调下一年承包费用给付金额的10%,如不能及时整改,解除合同。如校方检查供应商未达到质量标准,校方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即时进行扣除保洁服务费。

3.供应商每个楼宇室内保洁区域面积增加或减少3%(含)以上时,校方将按照成交单价进行承包费用的增减【增减费用=成交单价*面积增减数量】;供应商楼宇室内保洁区域住宿人数增加或减少20%(含)以上时,校方将按照成交单价进行承包费用的增减【增减费用=成交人均单价*人数增减数量】。

4.校方如要求供应商增加新的楼宇室内保洁服务,且增加面积未超过合同约定的现有面积10%,则校方将按照成交单价增加保洁服务费用。

(五)惩罚细则

1.违反保洁工作要求,不穿统一工装上岗,发现一次扣除保洁服务费50元,嬉闹或大声喧哗,扣除保洁服务费50元/人/次,酒后上岗扣除保洁服务费100元/人次,未进行健康检查而上岗工作,扣除保洁服务费100元/人/次,虚假上报保洁入校名单,扣除保洁服务费50元/人/次。

2.保洁服务区域出现长流水、长明灯、跑冒滴漏等情况,未履行报修责任,每次扣除保洁服务费人民币10元。

3.保洁人员未履行防寒保暖责任,每发现一次扣除保洁服务费人民币10元,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

4.保洁服务区域道路、草坪、假山、湖面、座椅、器械、门窗、洗漱间、卫生间、地面、墙面、面盆、台面、白钢槽、垃圾桶、纸篓、厕所门板、蹲位、小便槽(器)、台阶、扶手、窗台、灯具、开关、壁画、公共设备等一切保洁工作范围内未达到保洁服务标准或未符合保洁服务要求,每处扣除保洁服务费人民币20元。

5.电梯、楼梯、门口台阶、洗漱间、卫生间保洁作业时需摆放工作指示牌,未摆放者每发现一次扣除保洁服务费人民币10元。

6.工作期间出现大声喧哗、语言不文明、吸烟等情况,每次扣除保洁服务费人民币50元,与师生争吵,每次扣除保洁服务费人民币200元,保洁人员立即开除。

7.发现在休息室、工具库(房)、阁楼、蹲位、楼梯间、自习室、阳台、树林或绿化带等区域存放垃圾及废品者,每次每处扣除保洁服务费人民币100元。

8.不及时清运,或向拖布池、下水井、蹲位等区域倾倒垃圾,经查确属保洁人员责任,每次扣除保洁服务费人民币500元。

9.保洁工作受到师生投诉,每次扣除保洁服务费人民币50元。

10.使用强酸或强碱等化学制剂导致瓷砖、台盆、白钢制品等设施设备损坏的扣除保洁服务费人民币500元,并恢复原样。

11.严禁私接电线,严禁违章用电,严禁动用明火,一经发现扣除保洁服务费 100 元。

12.对未按规定乘坐电梯,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二次给予通报批评,三次给予扣除保洁服务费 10元。

13.工作期间从事私活,或者在校内违规经营,一经发现扣除保洁服务费200元。

14.工作期间私自贩卖学校资产,私自偷拿师生物品,或损坏学校及师生物品,需按价赔偿,并扣除保洁服务费500元,涉事保洁员立即开除。

15.因保洁员或保洁公司造成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按价赔偿校方及师生损失,并扣除保洁服务费1000元(情节严重的,扣除保洁服务费10000元)。

16.在上级部门或兄弟单位来本校参观检查期间或本校领导检查工作时,因保洁工作不到位,给学校或后勤与基建管理处造成影响的,校方扣除供应商保洁服务费1000元。

17.上岗工作人数未达到服务需求人数或招标承诺人数时,缺少人数5%以下,必须在三天内配齐,配不齐者,扣除保洁服务费月承包额的3%,如连续三天缺少人数5%(含)-10%,扣除保洁服务费月承包额的10%,缺少人数10%(含)及以上,扣除保洁服务费月承包额的20%-100%。

18.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供应商将负相关法律责任,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9.上述事宜,影响学校声誉,影响保洁质量和效率,校方有权作出评估,终止服务合同。

20.未尽事宜按照采购文件和校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项目地点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金山大街20号,工作地点为渤海大学滨海校区。

四、付款方式

校方将在次月15号后按月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因供应商违反上述条款而扣除的保洁服务费用由校方按月登记、双方签字确认,累计至年度结算时,在当年最后一期保洁服务费中一次性扣除)。第三年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时间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三年合同履行期限截止至2029年1月24日结束。合同签订后一年,在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认可满意的情况下可续签,服务总期限不超过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及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68000
最高限价(元):168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2包渤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宿舍楼及大学生公寓保洁服务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

此次招标形式为全包,供应商承担区域保洁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仅限于保洁人员日常工资费用、扫除用具费用、卫生间内的纸篓和室内垃圾桶费用、大小垃圾袋费用、拖布及清洁剂费用、清新剂费用、厕香球、水槽及小便槽滤网、消毒用品费用、防滑标志和防滑垫费用等。

本次招标说明中区域所有项目涉及的面积均为楼体的建筑面积。

保洁区域范围:松山校区学生宿舍6号楼、松山校区学生宿舍7号楼、大学生公寓(8号楼2-5层、9号楼2-5层)、大学生公寓平房等公共区域(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总建筑面积约为:16557.30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24日结束。

在此期间,如果确认乙方没有完全履行合同约定、投标保证或没有能力继续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保洁技术指标及要求

(一)室内保洁区域及大学生公寓院内

1.主要工作内容及标准

(1)门厅内外地面及台阶

确保所有入户门内外地面干净整洁,做到随时清理地面杂物(树叶、口香糖印迹、烟头、纸屑、堆积物等),门厅内严禁出现水印。外台阶及外部一楼所有窗台,在气候允许的情况下做到用水冲洗(污渍等用洗衣粉或除垢剂进行彻底清洗),其余时间必须随时擦拭保洁,确保无灰尘及污渍死角。

(2)公共区域门窗玻璃、玻璃幕、门帘、雨搭

入户门玻璃、走廊门窗玻璃(含玻璃隔断、玻璃门斗)、洗漱间及卫生间玻璃、公共洗衣房及晾晒间等区域玻璃,以及夏冬门帘等,做到随时清洁,保障干净无任何污渍;外墙玻璃幕、各楼门口雨搭每年清洁至少2次,一般在开学前擦拭,如遇特殊情况,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清洁。

(3)公共区域照明装置、开关、壁画、设备设施、走廊内窗台及所有保洁清扫区域的纱窗。

楼内的灯具、墙壁开关、消防应急设备设施、展示板及壁画、走廊内所有门及窗台等,必须做到随时清洁,确保无任何灰尘污渍;走廊区域、自习室区域、洗漱间及卫生区域等所有保洁打扫区域的纱窗每年清理不少于2次。

(4)走廊地面、墙面

楼内走廊地面、地脚线必须做到随时清洁,确保无灰尘、污渍、杂物等。严禁出现拖布未拧干的情况下进行拖地,造成地面湿滑,留有水印。走廊墙面必须保障干净整洁,无脚印、污渍等印迹,做到随时用砂纸进行打磨清理。

(5)洗漱间

洗漱间地面必须保证干净整洁,无积水、无污渍及杂物,及时处理积水及跑冒滴漏情况。洗漱间内的洗衣设施、供水设施、洗漱镜、吹风筒等公共设施必须干净整洁,无污渍。洗漱间面盆、水池、台面、墙面及相关管道必须无杂物、污渍,确保干净整洁无死角。

(6)卫生间

洗漱间及卫生间必须在每天8点前、13:30分前彻底清扫完毕。其余时间必须保证地面干净整洁,无积水、无污渍及杂物,及时处理积水及跑冒滴漏情况。卫生间蹲位、白钢小便池(小便器)、隔断板必须随时清洁,确保无任何污渍、垃圾及粪便残留。及时清理纸篓、垃圾桶内垃圾,确保每件设施套有垃圾袋,并做到垃圾桶、纸篓随时冲刷干净。小便池(小便器)做到投放厕香球及时,卫生间内上酸处理工作要及时,杜绝尿碱污渍等堆积,严禁出现异味。卫生间水池、墙面及相关管道必须无杂物、污渍,确保干净整洁无死角。

(7)楼内楼梯、扶手、暖气片及相关管道设施

楼内所有楼梯必须做到随时清洁,严禁出现污渍、杂物等。楼梯立面、侧面及缓步台台面、缓步台上方窗台等做到无灰尘、杂物、污渍等。楼梯扶手、公共护栏、暖气片及相关管道需用干抹布进行随时清洁,扶手的铁艺护栏(含外跨平台及楼梯护栏)必须随时擦拭,确保整洁。严禁出现楼梯扶手上、管道上、暖气片上等公共设施上堆放保洁人员垃圾袋、衣物、包裹、鞋等杂物。

(8)外阳台、阁楼、楼顶及排水槽、楼体延伸部位、外部长廊、垃圾池(台、箱)

楼体的外阳台、阁楼、楼顶及排水槽、楼体延伸部位(含外跨平台及楼梯、散水平台)、外部长廊必须保障无杂物、干净整洁,及时处理垃圾、野草、树木及长廊台面灰尘等。垃圾池(台、箱)每天至少清洗一次,确保干净整洁(包含周围地面卫生)。

(9)蜘蛛网、小广告、传单、墙体上印迹

楼内外墙体、石柱、顶棚、管道、设备设施等公共区域严禁出现蜘蛛网、小广告、传单、脚印、乱写乱画等残留印迹,必须做到随时清洁打扫,无残留污渍,电梯内或楼内等公共区域的过期通知、公告、宣传板报等必须及时清除。

(10)大学生公寓院内保洁

公寓院内环路需做到随时保洁,保证路面上、甬路和广场上、草坪上、阳台下、树丛中及树枝上等处无纸屑、塑料袋、石块、无枯枝烂叶等杂物和垃圾;院内铁门两侧、甬路及广场等处,需保证无杂草。

(11)极端天气

负责所有管辖区域部分的冬季除雪工作,必须做到清除干净无死角。及时清理雨排管、阳台、楼顶、排水沟(井)等处卫生,下雨时及时检查楼体漏雨情况,并做好积水清理工作。雨雪天气及时摆放警示标志及防滑垫,防滑垫必须干净整洁、完好无损,及时更换。公寓区域保洁还需负责公寓院内除雪任务及大风天气折断树木的捡拾工作。

(12)新生宿舍保洁及新建公寓楼开荒保洁

学生公寓区域保洁公司负责毕业生离校后或寝室调整后的寝室房间及新生寝室入住前的保洁工作。保证室内玻璃清洁,抽屉和衣柜内无垃圾杂物,地面、床铺、桌面、窗台、门及门框无灰尘、垃圾及废品杂物,室内无粘贴广告、粘钩及壁纸等。

(13)公共卫生安全方面

如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保洁公司应按照学校防控要求进行所负责区域的保洁消毒消杀事宜,做好消毒及通风记录。日常工作期间,每半月进行一次公共区域消毒工作(消毒、灭鼠等物资由保洁公司自行购买,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登记后,再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同时无条件配合学校除“四害”工作;

(14)完成保洁区域内的其他相关工作及甲方临时性安排工作。

2.工作要求

(1)从事保洁工作的保洁员9人,其中从事项目经理1人,学生宿舍6号楼1人,学生宿舍7号楼2人,大学生公寓8号楼2人,大学生公寓9号楼2人,大学生公寓院内及大学生公寓平房1人,并从事保洁管理工作人员在现场带班,随时协助校方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并保持联络畅通。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项目经理要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0分钟之内到达指定现场。

(2)楼内保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严禁出现上衣与下衣着装不符的现象出现。上岗时保洁员工之间严禁嘻笑、打闹、大声喧哗,要使用礼貌用语,保洁人员禁止和师生发生冲突,禁止酒后上岗工作。

(3)保洁公司必须做好保洁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安全培训、业务培训等)。

(4)保洁人员必须健康体检合格后上岗工作,工作期间如有新增保洁人员也需健康体检合格后入校工作。

(5)楼内严禁堆放废品及杂物,严禁保洁人员楼内吸烟、做饭、动用明火、违章用电等。

(6)保洁人员要杜绝保洁区域长流水、长明灯现象,保洁人员在岗期间负有公共区域的水电暖及综合事务的报修工作责任。

(7)保洁时间白天为7:00—16:30,楼内垃圾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每天不少于3次准时投放到指定垃圾存放地点。迎新送老等重大事项或活动时,晚间根据甲方要求进行保洁打扫。如遇特殊情况,保洁公司需按照学校要求的工作时间进行清扫工作。

(8)学校大型会议、活动、迎检等情况,保洁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

(9)保洁公司实行无间断保洁,确保保洁质量。

(10)保洁公司必须保障学校要求的垃圾桶、纸篓数量,做到及时更换,干净整洁,严禁出现减少相关保洁物品数量的行为,每日必须按需及时更换垃圾袋。

(11)保洁公司使用的消毒消杀物品、垃圾桶及塑料袋等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环保标准,做好索证记录,接受校方检查。严禁使用和存放强酸、强碱性物质,严禁使用“三无”及散装产品,严禁出现84消毒液与洁厕灵混用等现象。

(12)保洁人员必须做到油湿拖分开使用,按照操作需要和规范执行保洁任务。

(13)卫生间内保洁用具必须同其他公共区域保洁用具分开使用。

(14)院内及楼内禁止堆放废品等杂物,工具箱(房)、库房、休息室等区域,必须干净整洁,无废品杂物堆积,扫除用具必须有序摆放。

(二)其他相关要求

1.供应商和保洁人员不得在校内从事与保洁工作不相关的活动。

2.保洁公司需雇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的保洁人员,应保证保洁人员的正当权益和利益,供应商雇佣保洁人员时要充分考虑保洁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年龄等情况,要对保洁人员缴纳意外伤害等保险,供应商雇佣的人员出现任何问题及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保洁员不得在校工作:

(1)有违法违纪记录者;

(2)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且经教育不改者;

(3)偷拿或故意损坏公物及他人财物者;

(4)与师生员工及同事争吵造成不良影响者;

(5)经批评教育警告仍不能履行岗位责任者;

(6)不服从校方管理者;

(7)有传染疾病者。

4.垃圾日产日清日运,杜绝二次污染,实施垃圾分类处理。

5.供应商具有较好方便快捷的客户服务能力,具有手机微信小程序或微信公众号或APP客户端等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

6.在学校临时举办大型会议或活动时,或是学校未含招标范围内的区域需要临时性保洁时,供应商承诺提供增值服务。

7.校方在实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供应商提供门市或充电场所,履行服务合同期间,所产生的电费由供应商自理。

8.供应商同意无条件遵守学校及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及制度要求。

9.未尽事宜,按照甲方管理规定或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三)经费增减事宜

1.供应商合同签订前须先向甲方缴纳成交金额的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期满后无息返还。

2.如发现乙方未完全履行投标承诺及义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响应文件正本中涉及的设备投入数量及设备完好程度、材料投入情况、保洁服务标准及质量情况、甲方管理要求执行情况、保洁服务承诺等),甲方将下调承包费用给付金额的3%-10%,如不按甲方要求纠正,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如在学校面向使用单位10%师生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达不到90%,甲方将下调承包费用给付金额的10%,如不能及时整改,解除合同。如甲方检查乙方未达到质量标准,甲方将按相关管理规定即时进行处罚。

3.乙方每个楼宇室内保洁区域面积增加或减少3%(含)以上时,甲方将按照成交单价进行承包费用的增减【增减费用=成交单价*面积增减数量】;乙方楼宇室内保洁区域住宿人数增加或减少20%(含)以上时,甲方将按照成交单价进行承包费用的增减【增减费用=成交人均单价*人数增减数量】。

(四)惩罚细则

1.违反保洁工作要求,不穿统一工装上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嬉闹或大声喧哗,罚款50元/人/次,酒后上岗罚款100元/人次,未进行健康检查而上岗工作,罚款100元/人/次,虚假上报保洁入校名单,罚款50元/人/次。

2.保洁服务区域出现长流水、长明灯、跑冒滴漏等情况,未履行报修责任,每次扣罚保洁服务费用人民币10元。

3.保洁人员未履行防寒保暖责任,每发现一次扣罚保洁服务费用人民币10元,造成损失的须按价赔偿。

4.保洁服务区域道路、草坪、门窗、洗漱间、卫生间、地面、墙面、面盆、台面、白钢槽、垃圾桶、纸篓、厕所门板、蹲位、小便槽(器)、台阶、扶手、窗台、灯具、开关、壁画、公共设备等一切保洁工作范围内未达到保洁服务标准或未符合保洁服务要求,每处扣罚保洁服务费用人民币20元。卫生间出现异味,未及时上酸处理,每处扣罚保洁服务费用人民币50元。

5.楼梯、门口台阶、洗漱间、卫生间保洁作业时需摆放工作指示牌,未摆放者每发现一次扣罚保洁服务费用人民币10元。

6.工作期间出现大声喧哗、语言不文明、吸烟等情况,每次扣罚保洁服务费用人民币50元,与师生争吵,每次扣罚保洁服务费用人民币200元,保洁人员立即开除。

7.发现在休息室、工具库(房)、阁楼、蹲位、楼梯间、自习室、阳台、树林或绿化带等区域存放垃圾及废品者,每次每处扣罚保洁服务费用人民币100元。

8.不及时清运,或向拖布池、下水井、蹲位等区域倾倒垃圾,经查确属保洁人员责任,每次扣罚保洁服务费用人民币500元。

9.保洁工作受到师生投诉,每次扣罚保洁服务费用人民币50元。

10.使用强酸或强碱等化学制剂导致瓷砖、台盆、白钢制品等设施设备损坏的扣罚保洁服务费用人民币500元,并恢复原样。

11.严禁私接电线,严禁违章用电,严禁动用明火,一经发现罚款 100 元。

12.工作期间从事私活,或者在校内违规经营,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13.工作期间私自贩卖学校资产,私自偷拿师生物品,或损坏学校及师生物品,需按价赔偿,并处500元罚款,涉事保洁员立即开除。

14.因保洁员或保洁公司造成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按价赔偿校方及师生损失,并处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倍罚款)。

15.在上级部门或兄弟单位来本校参观检查期间或本校领导检查工作时,因保洁工作不到位,给学校或后勤与基建管理处造成影响的,甲方扣罚乙方保洁费1000元。

16.未与甲方协商,私自更换项目经理或保洁主管,罚款2000元。上岗工作人数未达到服务需求人数或招标承诺人数时,缺少人数5%以下,必须在三天内配齐,配不齐者,罚款月承包额的3%,如连续三天缺少人数5%(含)-10%,罚款月承包额的10%,缺少人数10%(含)及以上,罚款月承包额的20%-100%。

17.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将负相关法律责任,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8.上述事宜,影响学校声誉,影响保洁质量和效率,甲方有权作出评估,终止服务合同。

19.未尽事宜按照采购文件和甲方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三、项目地点

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保洁工作地点为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学生宿舍6号楼、松山校区学生宿舍7号楼在松山校区院内,大学生公寓、大学生公寓平房在松山校区院外,凌西大街东侧)。

四、付款方式

校方将在次月15号后按月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罚款当月在保洁承包费中扣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24日结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及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9日17时00分至2026年05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电子邮件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本项目划分为2个包组,兼投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渤海大学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方式:13614069008、1512400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联系方式:0416-3715061
邮箱地址:jzjaztb@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88129090000599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416-3715061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渤海大学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渤海大学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9日 15: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11日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15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148.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3715061
采购单位渤海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14069008、1512400808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3715061
附件:
附件1磋商文件——渤海大学公共区域保洁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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