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岭头自然村27-2号等宅后崩塌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周宁县泗桥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350925]FJTN[CS]2026001、宁德市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岭头自然村27-2号等宅后崩塌治理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宁德市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岭头自然村27-2号等宅后崩塌治理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25]FJTN[CS]2026001
项目名称:宁德市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岭头自然村27-2号等宅后崩塌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0,000.00元
采购包1(宁德市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岭头自然村27-2号等宅后崩塌治理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73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408,686.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宁德市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岭头自然村27-2号等宅后崩塌治理工程 | 1(项) | 否 | 项目建设规模:受"格美"台风叠加影响,原高陡边坡发生崩塌,斜长约10m,宽约6m,厚度约1-2m,规模约100m³,属浅层土质崩塌,威胁对象11户52人。边坡支护结构:拟采用削坡减载+截排水+格构锚杆、边坡排泄水系统等治理方案。工程质量达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合格标准 | 1,73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5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工程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供应商须具备自然资源或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地质(或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或环境地质或水工环地质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环境标志产品:(1)《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绿色建材: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4-29至2026-05-0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5-12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凤山大道66号1号开标室(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6-05-12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凤山大道66号1号开标室(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此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1.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到开标现场,若供应商选择不到开标现场,请在开标时自行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投标系统,线上参与开标流程,并按规定在相应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1.2.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操作过程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开标流程、远程解密或签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开标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4.解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3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竟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1.5.远程解密及远程签章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开标过程中临时开启,请供应商务必案切关注实时开标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组长发起二次报价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翻看《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宁县泗桥乡人民政府
地址:泗桥乡泗桥村桥新街76号
联系方式:13696811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5室
联系方式:0593-2732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叶
电话:0593-273277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4月29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岭头自然村27-2号等宅后崩塌治理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周宁县泗桥乡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周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9日 11:5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0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12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 ||
| 预算金额 | ¥17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小叶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732772 | ||
| 采购单位 | 周宁县泗桥乡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泗桥乡泗桥村桥新街7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9681102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拓宁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现代传媒港2号楼17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2732772 | ||
| 附件: | |||
| 附件1 | 宁德市周宁县泗桥乡硋窑村岭头自然村27-2号等宅后崩塌治理工程([350925]FJTN[CS]202600120260428002)-文件集.zi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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