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工作平台项目(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06375
项目名称:辽宁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工作平台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暗标评审)
预算金额(元):1867400
最高限价(元):1867400
(一)、建设内容
1、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调整模块
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入、调出地块基本信息、位置、调整类型管理等功能,对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入、调出地块进行查询、数据汇总、综合分析、空间位置展示等。通过与辽宁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工作平台中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模块数据进行动态交互,实现永久基本农田与储备区空间数据的联动。
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备案模块
建设省级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备案信息数据库,提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备案功能,包括全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基本信息备案、范围坐标备案、以及数据标准校验自动化管理,并支持上传方案文件及相关批复附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提供按方案名称、批准时间、备案范围、备案面积等信息的查询与统计分析功能。
3、耕地恢复过渡期监管模块
建设纳入“三个一批”处置范围耕地的数据库,实现纳入“认定一批”、“恢复一批”、“置换一批”范围地块的数字化管理。对耕地恢复过渡期执行计划进行跟踪管理、对逾期未处置地块进行预警管理,并与辽宁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工作平台中“一张图”数据进行动态交互。
4、耕地质量等级集成分析模块
集成耕地质量等级数据库,辅助支撑辽宁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工作平台中补充耕地等业务的报备入库工作,提供查询、数据展示及分析等功能,实现全省建设占用耕地等级的智能分析管理,以及全省年度占用耕地质量等级的综合分析,支持按行政区域、时间、项目类型等条件开展综合查询。
5、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动态监管模块
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动态监管数据库,提供实施方案的备案功能,包括文本、表格、图件及空间数据等内容,并支持校验检查、实施成效对比、综合分析等。提供空间数据上图入库功能,以可视化形式呈现空间信息及基本信息的预览、查询、定位等功能,达成“规划范围可查、实施区域可看、管理流程可溯、实施效果可评”的生态修复全业务链管理。
6、系统管理
实现平台系统用户、权限、角色等的配置和管理功能。
7、接口对接
平台需要与辽宁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进行接口对接,符合全省“一张图”总体设计要求,与辽宁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工作平台形成业务协同,基于数据库理解,建立标准化数据交互通道,支撑耕地保护业务全链条管理。
(二)、技术要求
在政务云环境支撑下进行系统开发与设计工作,系统支持在安全可控环境中稳定运行,并进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集成GIS平台实现空间数据管理、数据标准校验以及智能分析,支持空间数据上图入库,地图可视化查询与空间属性联动展示,支持分布式事务处理与高并发数据更新。
(三)、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技术培训
中标人须编制《用户使用手册》,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技术和使用培训,用户包括: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系统管理人员等,并对采购人提出的一般性问题进行技术咨询、指导。
2、技术支持
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系统发生故障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及采购人的要求,在4小时内派遣技术支持工程师到现场解决疑难问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以实际合同签订之日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9日11时00分至2026年05月1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中辽国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10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供应商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辽宁政府采购网新增评标辅助工具,评标开始时,首先检测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多家供应商IP重复等围标或串标违规线索信息。如系统检测出上述情况,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特别说明: 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是否递交加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属于供应商个人意愿。如供应商未递交备份文件或备份文件包封不符合要求或备份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的《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情况一览表》上如实记录,但不作为否决投标(响应)的依据;若 因此而影响评标(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在政府采购系统遇突发故障且短时间无法恢复时,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共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现场启动备份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3.供应商在政采系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以政府采购系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准,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密封完好归档留存。 4.供应商在政采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后,建议使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模拟解密,如果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解决。以保证投标(响应)文件能够在正式开标时顺利解密。 5.本项目采用“暗标盲评”,请参与此项目的供应商提前做好投标准备、规范编制投标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
联系方式:024-86398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辽国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11号
联系方式:024-62660380
邮箱地址:1253788131@qq.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和顺支行
账户名称:中辽国际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5650188000046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娇娇
电话:024-62660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