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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汉滨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AK-CG-2026020

项目名称:汉滨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其他信息技术服务280000.001(项)详见采购文件2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⑤《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4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4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4日2026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商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商铺)进行磋商投标备案登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联系方式:0915-3226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联系方式:0915-8185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309152600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3日

相关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系统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汉滨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23日 16: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30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商铺)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商铺)
预算金额¥2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8309152600
采购单位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5-3226012
代理机构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8185898
附件:
附件1采购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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