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沈坝镇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小沟村大沟口至沙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沈坝镇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小沟村大沟口至沙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屈家河社区南环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5号楼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07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ZJAKCG-2026-17
项目名称:2025年沈坝镇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小沟村大沟口至沙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沈坝镇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小沟村大沟口至沙沟)):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9,972.8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公路工程1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沈坝镇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小沟村大沟口至沙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沈坝镇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小沟村大沟口至沙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需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4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屈家河社区南环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5号楼5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屈家河社区南环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5号楼5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0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屈家河社区南环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5号楼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规定发售时间内,磋商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至采购代理机构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屈家河社区南环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5号楼5层)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汉滨区沈坝镇人民政府
地址:沈坝镇街道
联系方式:13772239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屈家河社区南环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5号楼5层
联系方式:15771657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15771657577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4月23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沈坝镇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小沟村大沟口至沙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沈坝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汉滨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23日 14:5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24日至2026年04月30日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屈家河社区南环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5号楼5层)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07日 10: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屈家河社区南环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5号楼5层 |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胡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71657577 |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沈坝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坝镇街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7223959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屈家河社区南环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5号楼5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771657577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24).pdf | ||
| 附件2 | 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 (26).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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