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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塔湾校区(原44中学)操场及室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塔湾校区(原44中学)操场及室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志桦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4-15
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塔湾校区(原44中学)操场及室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5-00035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塔湾校区(原44中学)操场及室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19614.07
最高限价(元):1819614.07
采购需求:查看

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塔湾校区(原44中学)操场及室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7月15-8月25日,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金山北路21-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文件递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现场递交至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2、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授权人需到达开标现场递交备份文件)。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非网站系统原因)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次报价: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二次报价的内容,待代理机构发出开始二次报价的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未提交二次报价,因此造成的结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现场二次报价时间为30分钟。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遇系统突发故障情况,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无法正常评审的,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无效等不利后果。 5、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55号
联系方式:86175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志桦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道沈辽路196
联系方式:19214258951
邮箱地址:lnzhqgc@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志桦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84001040040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9214258951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塔湾校区(原44中学)操场及室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5: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6日至2026年04月23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金山北路21-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7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181.96140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9214258951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617599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志桦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道沈辽路1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214258951
附件:
附件1定-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塔湾校区(原44中学)操场及室外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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