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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法律服务咨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法律服务咨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04-15
项目概况

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法律服务咨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33-00007
项目名称: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法律服务咨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1

包组名称:日常法律服务

一、服务内容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培训,包括对各类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等。

2、起草、审核、修订各类法律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修改审查等。

3、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项目会议、磋商及谈判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及建议。

4、就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理解进行咨询解答,并根据需要对履行政策出具法律意见。

5、对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并依据事实及风险为采购人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风险评估报告书等。

6、为采购人重大征收项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等。

7、合同设计及合同内容修改与解释。

8、对合同主体进行审查。

9、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公益性法律宣讲活动。

二、服务要求

1、保证参加并出席采购人重要会议;切实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2、采购人交办供应商出具法律意见书及法律分析报告,应在48小时内完成并提交给采购人。

3、供应商应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律师和1名责任律师。项目负责人律师负责与采购人进行日常法律服务交接,根据采购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和指示,及时反馈给团队责任律师,由责任律师进行工作任务安排。

4、供应商指派服务采购人的律师人数不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律师和责任律师),且保证指派律师长期、连续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中途变更须提前1周告知采购人并交接工作。(供应商需提供拟派出律师团队人员名单、岗位职责、相关人员律师执业证书)

5、供应商对采购人业务应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6、供应商指派律师团队应满足采购人对法律服务多样化的需求,且应保持服务人员的持续性与稳定性,服务团队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履行职务时,应指派有经验、能胜任的律师代替,待指派律师恢复正常工作时恢复服务:服务团队成员发生调转不能履职的,应通知采购人,提出接替律师,并应经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团队律师不得更换。

三、考核与管理

成交供应商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为采购人提供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纪律被判处刑罚、处分或剥夺法律职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职称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不按期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不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

3、泄露因担任法律顾问而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4、从事与采购人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5、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法律顾问考核的。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包号:002

包组名称: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法律服务、非诉讼专项法律服务

一、服务内容

1、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项目会议、磋商及谈判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及建议。

2、对重大项目,重要活动进行法律论证,并依据事实及风险为采购人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风险评估报告书等。

3、保护采购人合法权益,对侵犯采购人合法权益或者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

4、为采购人重大征收项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等。

5、代表采购人处理应收账款的事宜,拟写催收账款的律师函件。

6、代表采购人参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及其他非诉专项法律服务等。

二、服务要求

1、保证参加并出席采购人重要会议;切实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

2、重大诉讼案件应在案件审前5个工作日及审后3日内主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汇报案件存在风险及进展情况。

3、供应商应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律师和1名责任律师。项目负责人律师负责与采购人进行日常法律服务交接,根据采购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和指示,及时反馈给团队责任律师,由责任律师进行工作任务安排。

4、供应商指派服务采购人的律师人数不少于6人(含项目负责人律师和责任律师),且保证指派律师长期、连续为采购人提供法律服务,中途变更须提前1周告知采购人并交接工作。(供应商需提供拟派出律师团队人员名单、岗位职责、相关人员律师执业证书)

5、供应商对采购人业务应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6、供应商指派律师团队应满足采购人对法律服务多样化的需求,且应保持服务人员的持续性与稳定性,服务团队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履行职务时,应指派有经验、能胜任的律师代替,待指派律师恢复正常工作时恢复服务: 服务团队成员发生调转不能履职的,应通知采购人,提出接替律师,并应经采购人同意;未经采购人同意,团队律师不得更换。

三、考核与管理

成交供应商律师事务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无条件解除合同:

1、为采购人提供的律师服务团队成员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纪律被判处刑罚、处分或剥夺法律职业资格、专业资格、专业职称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法律顾问工作会议,不按期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不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

3、泄露因担任法律顾问而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4、从事与采购人法律顾问身份不相符的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5、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法律顾问考核的。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达到合同金额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5日13时00分至2026年04月2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新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3)本项目共2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兼投兼中。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二路39-1号联检大楼A座
联系方式:周先生024-83777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23883380-8029
邮箱地址:lnqt2018@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华园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2490842231085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奇、刘映彤、陈铉沁
电话:23883380-8029
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法律服务咨询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自贸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15日 12: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4月22日每日上午:13: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电子文件,密封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沈阳市浑南区新硕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佳奇、刘映彤、陈铉沁
项目联系电话23883380-8029
采购单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二路39-1号联检大楼A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先生024-83777553
代理机构名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23883380-8029
附件:
附件1终稿-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法律服务咨询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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