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三医院PACS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PACS系统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FX-2026-Z066
项目名称:PACS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一个月(招标过渡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PACS系统维保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本单位证明(提供被授权人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磋商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单位的,响应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1)供应商与交叉控股股东、交叉兼任高管的其他供应商未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2)在投标前3年内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行为,并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人员提供利益和好处谋取中标;(3)无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职工在该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相关人员输送利益等行贿行为;(4)供应商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和家属投资开办的公司,其法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非采购人单位职工及家属;(5)未被列入市卫健系统或西安市第三医院“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10)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七)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2、各投标人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做好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系统操作的相应准备,熟悉并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3、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第三医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段十号
联系方式:029-61816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达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福清商会大厦11楼1101室
联系方式:029-895731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琦
电话:029-89573156
陕西华达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9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PACS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第三医院 |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9日 19:3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4月28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柳琦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9573156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第三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段十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6181611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华达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福清商会大厦11楼11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9573156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需求.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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