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应急管理局略阳县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阳县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CG-2026-068
项目名称:略阳县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阳县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合法有效
(2)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已缴存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采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参与采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供应商在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6)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阳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狮凤路中段政府大楼531室
联系方式:18091660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9-89115858-8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伟 徐欣 冯建正
电话:029-89115858-8010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4月09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阳县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略阳县应急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略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9日 18:1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4月10日至2026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4月24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伟 徐欣 冯建正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9115858-8010 | ||
| 采购单位 | 略阳县应急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狮凤路中段政府大楼531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916603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9115858-8010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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