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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6年南岸排洪渠周边环境治理亮化附属设施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陇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6年南岸排洪渠周边环境治理亮化附属设施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0号院西建国际8幢15层152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Y2026-ZB002(2)

项目名称:陇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6年南岸排洪渠周边环境治理亮化附属设施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6年南岸排洪渠周边环境治理亮化附属设施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5,370.27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1(项)详见采购文件286,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6年南岸排洪渠周边环境治理亮化附属设施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6年南岸排洪渠周边环境治理亮化附属设施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2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近一年内(2025年3月至今)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3.4 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3日2026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0号院西建国际8幢15层152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0号院西建国际8幢15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0号院西建国际8幢15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此次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由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0号院西建国际8幢15层1521室获取采购文件,不支持邮寄。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3《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2.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2.5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2.6《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陇县园林管理站

地址:陇县南大街5号

联系方式:0917-4601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洛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0号院西建国际8幢15层1521室

联系方式:15877503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玉

电话:15877503636

洛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2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陇县园林绿化管理站2026年南岸排洪渠周边环境治理亮化附属设施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陇县园林管理站
行政区域陇县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2日 16: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3日至2026年04月10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0号院西建国际8幢15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0号院西建国际8幢15层1521室
预算金额¥28.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婷玉
项目联系电话15877503636
采购单位陇县园林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陇县南大街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4601661
代理机构名称洛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0号院西建国际8幢15层152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77503636
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审批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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