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3号楼部分区域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号楼部分区域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号楼部分区域改造工程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号楼部分区域改造工程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本项目为****号楼部分区域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改造面积约***平方米等;具体项目内容、招标范围及应达到的具体标准要求,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范围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根据财库[****]**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reditchina.gov.***)、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住建部批准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即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项目负责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如变更后时间未满 *** 天,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离职除外);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普陀区真光路****号新长征中环大厦**楼东侧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普陀区真光路****号新长征中环大厦**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zfcg.sh.gov.***)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响应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响应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响应人应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标,响应人应自行下载政府采购网上招投标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规定操作,如因技术操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开标、评标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虹桥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普陀区真光路****号新长征中环大厦**楼东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晓峰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