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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应急排查治理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补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非在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应急排查治理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补助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华盛旺座B座1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31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BJ-2026-02

项目名称:“非在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应急排查治理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补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非在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应急排查治理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补助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2,169.72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
1-1应急救援业务用房施工建设应急救援业务用房1(项)详见采购文件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非在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应急排查治理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补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非在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应急排查治理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补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出具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开标前半年内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图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9日2026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华盛旺座B座11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华盛旺座B座1103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31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华盛旺座B座11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于2026年 3月19日至2026 年 3月 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华盛旺座B座110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岐山县政府大院后办公楼

联系方式:0917-8212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力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华盛旺座B座1103室

联系方式:13709268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阳阳

电话:13709268835

力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8日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非在册”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应急排查治理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补助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岐山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岐山县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8日 16:0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5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华盛旺座B座1103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3月31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华盛旺座B座1103室
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阳阳
项目联系电话13709268835
采购单位岐山县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岐山县政府大院后办公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8212027
代理机构名称力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55号华盛旺座B座11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709268835
附件:
附件1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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