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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坪县飞地园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镇坪县飞地园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南环快速干道屈家河九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GLAK2025-059

项目名称:镇坪县飞地园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坪县飞地园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1-1行业规划服务镇坪县飞地园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飞地园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坪县飞地园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9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9月1日以来不少于1个月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履约承诺说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4日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4:00:00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南环快速干道屈家河九组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宾馆四楼多功能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宾馆四楼多功能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1套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磋商文件;(2)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坪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镇坪飞地经济产业园

联系方式:0915-39103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快速干道屈家河九组

联系方式:15667888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话:15667888736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3日

相关附件:
项目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镇坪县飞地园区十五五规划编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镇坪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行政区域镇坪县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3日 11: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4日至2025年09月29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宾馆四楼多功能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南环快速干道屈家河九组
预算金额¥1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项目联系电话15667888736
采购单位镇坪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镇坪飞地经济产业园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5-3910381
代理机构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快速干道屈家河九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67888736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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