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华山监狱监舍楼屋面地面维修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监舍楼屋面地面维修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X-2025(057)-3
项目名称:监舍楼屋面地面维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4,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1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监舍楼屋面地面维修施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监舍楼屋面地面维修施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或提交自2025年6月1日以来银行(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费,企业所得税等一种或多种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8)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9)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10)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官方网站可查询且无不良信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11)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2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6)其他需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发布日期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重新获取采购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获取的采购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华山监狱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莲花寺镇
联系方式:0913-4817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谦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 1 号楼 1004 室
联系方式:029-38016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梅、梁乐乐、马青青
电话:029-38016903
陕西恒谦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1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监舍楼屋面地面维修施工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华山监狱 | ||
| 行政区域 | 陕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1日 16:29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3月23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预算金额 | ¥198.4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梅、梁乐乐、马青青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38016903 |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华山监狱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莲花寺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3-481720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恒谦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 1 号楼 1004 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38016903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
| 附件2 | 采购公告.pd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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