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富平县庄里镇侯山村柿饼加工晾晒棚设备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富平县庄里镇侯山村柿饼加工晾晒棚设备配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事处焦村村富昌路北段西侧温泉居南邻陕西远大发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D25-ZFCG-0922
项目名称:富平县庄里镇侯山村柿饼加工晾晒棚设备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富平县庄里镇侯山村柿饼加工晾晒棚设备配套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庄里镇侯山村柿饼加工晾晒棚设备配套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富平县庄里镇侯山村柿饼加工晾晒棚设备配套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须提供依法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7.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9.提供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事处焦村村富昌路北段西侧温泉居南邻陕西远大发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事处焦村村富昌路北段西侧温泉居南邻陕西远大发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事处焦村村富昌路北段西侧温泉居南邻陕西远大发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的资料: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到获取地点获取,获取时间为工作日。
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镇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183913761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远大发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事处焦村村富昌路北段西侧温泉居南邻陕西远大发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77923796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7792379649
陕西远大发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3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富平县庄里镇侯山村柿饼加工晾晒棚设备配套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庄里镇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23日 11:3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30日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事处焦村村富昌路北段西侧温泉居南邻陕西远大发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事处焦村村富昌路北段西侧温泉居南邻陕西远大发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92379649 | ||
| 采购单位 | 富平县庄里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庄里镇人民路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9137614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远大发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富平县东华街道办事处焦村村富昌路北段西侧温泉居南邻陕西远大发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923796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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